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,实行垂直领导体制。基本任务是出入境监管、征税、打私、统计,对外承担税收征管、通关监管、保税监管、进出口统计、海关稽查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、打击走私、口岸管理等主要职责。
海关的基本职能有以下各项:
1.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、货物、行李物品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。这里所指的进出境运输工具,是指用以载运人员、货物、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、车辆、航空器和驮畜。货物是指贸易性的,而物品则是非贸易性的,它们在进出境时是海关监管的对象。
2.征收关税和其他税、费。关税是对进出境货物、物品所征收的税,征税主体是海关,征收关税是海关的基本职能之一。海关可以依法在进出口环节代征税款,以及依法收取费用。
3.查缉走私。这是海关的基本职能之一,也是海关非常重要的职能。走私是逃避海关监管,进行非法的进出境活动,偷逃关税,非法牟取暴利,扰乱破坏社会经济秩序,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。因此,必须坚决打击走私活动,查处走私案件,缉拿走私犯罪人员,惩罚走私行为。
4.编制海关统计表。这又称海关统计,是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,由海关负责。
5.办理其他海关业务。
毒品查缉:
查找毒品的手段,即如何将隐蔽、隐藏的毒品(易制毒化学品、违禁药品)找出。
毒品(易制毒化学品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)识别:
确认毒品成分和组分的手段,即如何确认已经找到的违禁品是否属于毒品,获得名称和组分信息。
大型货物检查:
对集装箱、大型货柜进行不开封检查,对其中的疑似违禁品进行初步判断和筛查。
核辐射探测:
对所有进出口货物的放射、辐射安全性检查,避免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产品、废料、包装进口或出口。